第四十六回 捡到一颗老山参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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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天待我不薄。

春妮泪盈于眶,将李小球和蒙大力一起揽在怀里。蒙大力的呼吸急促,脸色通红发着烧。

李小球面色苍白,一双凤眼此时无神的眯着,连嘴唇都已冻成了乌青色。

春妮牙齿深深的咬进下唇,一股腥咸的味道在口腔蔓延。外面的风雪呜呜的刮起来,鹅毛般的雪片子灌进这个狭窄的陷阱。

春妮将李小球和蒙大力扶到陷阱的一处凹陷处,这里的风小一点,多少能抵挡一些寒冷。

也不知小二黑能不能顺利找到人来救我们,它现在只是一条半大狗,遇上风雪和野兽也是凶多吉少。

“难道真要命绝于此吗?”春妮长叹一声。自己殒命倒无所谓,可惜了蒙大力和李小球两个孩子,他们要是有了意外,让两家人可怎么活呢?

春妮从滚落下来的破筐里寻到一只挖药的小锄头,两手在嘴边哈了哈,准备试试能不能攀上去。

东北的冬天实在太过寒冷,这陷阱里的土也完全冻实了,几锄头下去不过锄掉了几块浮土。

一颗植物的根系露了出来,几条极细的黄褐色带突起的长须被春妮无意间铲掉了不少。

春妮咦了一声,将那铲掉的长须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一嗅,不顾泥土又放入口中一嚼,浓浓的苦味带着一丝回甘。

春妮愣了一愣,撇掉锄头,用手捻起那植物剩下的长须,仔细瞧了又瞧,那泪水竟然止不住的滚落下来,“天啊,居然是棒槌!”

东北有“三宝”,人参、鹿茸、乌拉草。这颗不知什么时候在陷阱壁上安家的人参,粗看参龄就不止十年。

人参的主根叫参体,呈圆柱形或纺锤形,顶端有横生皱纹的部位,称为"芦头";上有凹陷的茎痕,习称"芦碗"(一年生一个);须根上有细小的突起,称为"珍珠点"或"珍珠疙瘩"。

只查了露出表面的珍珠疙瘩,就有十个之多,那主要的参体还没露出来呢。

春妮忍住激动,用手一点点捂滑了人参旁边的泥土,再用小锄头将人参那一处刨出一块巨大的凹槽。

起参的时候要特别注意,损坏了一点这参都会掉价。春妮是个新手,顾不得那么许多,拼命的挖掘,用手指抠土,一个多小时之后终于把这颗参完整的挖了出来。

一颗只有人巴掌大小的老参,皱巴巴的黄褐色的表皮,芦头长,芦碗密,参体上的珍珠疙瘩很多,带着一股土腥味,呈在春妮脏兮兮的混杂着血迹的小手上。

足足有五十年的参龄!

春妮捧着这个宝贝,犹豫了一会儿,毅然决然的掰下一小段,将那段人参全数塞进李小球的嘴巴,

李小球虚弱的没有一点力气,眼皮儿微微睁了睁,仍旧闭合着。

“小球乖,把嘴里的东西嚼一嚼,嚼出汁子来。”春妮捧着李小球的脸,细声细语的哄道。

李小球艰难的笑了一笑,脑袋歪了下去。

“小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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