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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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递过去的那一刻,主动权已经不在手上,只能被动地听下去。

齐誩听不到电话那头的声音。

他只能听到女人说话的内容,看到她说话时的表情,以此猜测父亲说了什么。

可是他忽然间连女人的表情都不敢看,轻轻别过头,泥塑一般硬邦邦地坐在座位上,仿佛在听宣判词。

“我也是一个抛弃过自己孩子的人。”

没想到女人的第二句比第一句更开门见山。齐誩的手不自觉抖了一下。

“不同的是,我离开我儿子的时候,他年纪还小,”女人缓缓往下说,住院前期那种颓唐的神态经过那么长时间似乎又回来了,让她看起来苍老许多,“原因在我。我年轻时候的盲目和任性毁了一切,我儿子他……是受害者,并没有做错什么,却要承担我自己的错误。”

停了一秒。

“齐先生,”她说,“跟您不同,我即使后悔也没有后悔的资格——”

齐誩下意识眼睑上抬,看向沈雁。

沈雁默默坐在邻座,听女人讲出这些内容的同时一言不发,只把手伸过来,轻轻按在齐誩手上,抓牢。

女人又停了几秒钟。

话筒里面一丁点声音都没有,看来对方没有回话的打算。

于是她继续:“我儿子……离开我之后被他爷爷收留了。和他父亲不同,那位老人是个好人,所以才让我儿子长大后也成为了一个好人,没有因为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不公平而变质。”

到此,回到正题。

“小齐他,也是一个好孩子。”女人涩涩一笑,“聪明,善良,开朗,待人待事都很细心。我想这么一个孩子,应该成长在一个不错的家庭环境里,父母教导得好,才会那么出色。听他说……他是大学毕业后才离开家的,那么,之前……你们的关系应该不错吧?”

——之前。

这个词莫名打在他心头,重重一下。齐誩面前没有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脸色有多差,手机械似地在座位板上一来一回虚抓。

女人说的不错,在他坦白自己的性取向之前,一家人关系非常和睦,偶尔小吵小闹,总体上还是很融洽的。他出生在三线小城市,民风比起一二线城市来说纯朴很多,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背景,家里面的教育虽然称不上一流,但在当地也算文化层次比较高,在外人面前简直是楷模家庭。

如果他只是一个“普通人”,这个家庭大概会永远美美满满下去吧。

齐誩“呵”地一声苦笑出口。

可能是因为对面的人一直没吭声,女人这次没停顿。

“小齐‘采访’我以后……我和我儿子隔了那么多年再次坐下来面对面谈话,到现在还有点不敢相信。我当年丢下了他,再见面时还说了很伤人的话,他却没有丢下我——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孩子。”

正是因为太好,更显得自己罪过。

“如果人生可以重头来过,我希望可以亲眼看看这孩子的成长全过程,作为母亲……才没有遗憾。”最后,她平静地结束自己的发言,“您也,不该失去一个好孩子。因为感到遗憾的时候往往已经太迟了。”

齐誩轻轻咬住嘴唇,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与沈雁的手指绞在一起,彼此下了不少力气,紧紧相扣。

心潮这才稍稍得以平息。

这时,女人忽然短促地“啊”了一声。齐誩一愣,转回去的时候看到她讪讪地把手机递了回来,神色忐忑:“……你爸爸挂电话了。”

——其实父亲没有一上来就挂电话,还听到这里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
齐誩勉强笑了笑,接过手机低声道:“没关系……谢谢阿姨。”

沈雁也忽然开口:“谢谢妈。”

那些话既是说给齐誩父亲听的,也是说给他听的——这个他心里清楚。

女人闻言怔了怔,随即眼眶微微一红,笑容填进了她眼角的鱼尾纹间,一层一层埋的都是杂陈五味。

发车时间不知不觉到了,再多的话也不需要说,点到即可。

女人坚持自己拿自己的行李,让他们不用记挂,简单地告别后独自一人登上了回乡的客车。

齐誩陪沈雁目送客车渐行渐远,出站之后两人还站了好一会儿,直到齐誩拍拍他的肩,才一同回去。

回到城北,他们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,齐誩忽然停下脚步,喃喃道:“对了,小狗。”

沈雁轻轻侧过头看住他:“什么小狗?”

“出车祸被送进医院的小狗,你负责手术的那只。”齐誩若有所思,说到这里,便朝他淡然一笑,“因为那场手术,你差一点赶不上比赛呢——还记得吗?”

沈雁点点头。

那只狗狗的原主人认为撞过的狗不是死也是残,当场遗弃了它,还是由好心人送到医院的。

“它现在还在医院里面待着吗,有人提出过要养吗?”

“还没有,它的伤势比较严重,很多人会担心有后遗症什么的而选择其它小狗。它已经基本恢复,不过目前还无处可去。”

“嗯……”

齐誩仰起头静静思忖片刻,突然没来由地笑了两声。

不等沈雁问他,他自己已将想法全盘托出:“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它,那我们来收养它,好不好?”

或许是猜到他会这么说,沈雁没怎么惊讶,只问:“我个人没有意见,不过我们今后去北京的话,会不会不方便?”

去北京,届时一定会租房子住,房东让不让养宠物是个大问题。

小归期是猫,体型小又不吵闹,房东实在不愿意的话要偷偷养也容易,狗狗就比较为难了……

“不方便多多少少都会有,但是我相信能解决的。”齐誩以自己一贯的乐观主义精神微微笑着担保,挨过去拉住沈雁的一边衣角,低声道,“这只狗狗曾经被人遗弃过,所以我想把它带回去,让它知道——伤残也好,有后遗症也好,这世上总会有人愿意收留它,给它一个家。”

末了,用女人今天的话缓缓补充完。

“这样将来我就不会觉得遗憾——”

沈雁一动不动注视着他坦然自若的表情,良久也低头笑了笑,“嗯”地答应一声。

——【大雁】。

狗狗的新名字。

虽然“雁北向”指春天,不过古人还是习惯将“雁天”视为“秋天”,而秋色自然是谷物成熟后的金色。

狗狗的毛皮便是这种麦穗般的浅浅的灰金色,而且为了和小归期对称,所以起名为“大雁”。

齐誩架着小归期的两边腋窝,把它抱到新铺好的小小被窝前,放下去。

“乖儿子,要好好打招呼唷。”

“喵?”

小归期忘性大,早把自己曾经见过狗狗一面的事情抛到猫罐头后面了,此时此刻被齐誩拎到这位新住客的面前,尾巴陡然翘起来作出十分警惕的样子,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对方瞧来瞧去,一边嗅,一边绕着狗狗踱了一圈。

中华田园猫。

中华田园犬。

即使前面四个字相同,也不能让小归期对最后一个字的不同而释怀——俗话不是说“猫狗不相容”嘛!

对方不动,于是小归期大胆地伸出爪子碰一碰。

还是不动,再挠一挠。

大约是小归期的存在感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,大雁微微睁开一对乌黑的眼睛,却还是静静趴着看面前挥舞爪子宣示主权的小家伙,充其量两只毛茸茸的尖耳朵晃了晃,没有任何被惹恼的迹象。

小归期一挠再挠没反应,认定对方是一个好欺负的家伙,渐渐敢走近了,壮着胆子把鼻子埋在大雁耳根后面闻气味。

这时,大雁忽然抬起头,在小归期面颊上轻轻舔了一口,以示友好。

“喵——”小归期大惊失色,尖叫着跃开三四步,茫然不知所措地用爪子在脸上匆匆抓啊抓的,一副欺人不成反被欺的狼狈相。齐誩看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——挺好,至少目前两个小家伙相处得不错。

在等猫猫狗狗在熟悉对方期间,齐誩终于有时间坐在电脑前,收拾一下自己二次元的“残局”。

说是残局,其实比他之前预测的腥风血雨稍稍平和一些——比起风暴本身,更像是风暴前的平静。

平静的主要原因是铜雀台大神至今没吱声。

虽然初赛结束后粉丝们叽叽喳喳谩骂不休,可是大神本人一点动静都没有,实在古怪,反而让齐誩隐隐感到不妙。

这些天他一心一意陪伴沈雁打理日常生活,无暇也无意投身于二次元八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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