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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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天晴清朗,万里无云,是个好天气。

按照洛凰与周毓的约定,为了防止周佑发现她们不见后派人追缉,这个时候周佑应该已经在去往太庙祈福的路上了。

队伍疾行了一夜,路上虽然颠簸,可马车却做的很舒服,并不让人觉得累。

心情放松下来,洛凰睡得便也格外沉。

队伍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休息,春语也早就出去,待洛凰醒来的时候,就见春语刚端了洗漱的东西过来。

春语的心情也是很好,洛凰一边收拾着就听她在一边说:“小姐,刚才奴婢出去的时候又见到怀王了。在永安城的时候听说他不太见人,性格也很冷淡,不过刚才看他到是很和善,只是不知道怎的,奴婢看他总觉得有些熟悉……”

闻言,洛凰下意识地看着春语,见她说完就没再多想以后,便也继续保持安静了。

明面上,百里熙此时本该快进入旸国国境了,所以后面的路程都会很赶。

一路奔驰,就算有接触,也不过是在休息时短暂的一会,百里熙虽然表现的和善,可下意识地总会透出淡漠疏远,春语也不是喜欢往人前凑热闹的人,所以,洛凰才吃定了,三天之内,有限的接触,春语不会认出百里熙就是洛溪。

赶路并非郊游踏青,就算偶尔路过城镇也不会停下来逛,只能在马车里老老实实地呆着,无所事事别样的清闲也会很闷的。

于是,在马不停蹄地赶了一天路以后,洛凰也终于明白,为何百里熙会跟自己打那么一个无聊、幼稚的赌了。

马都是好马,虽然想不通在邺国境内百里熙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好马,不过一日的光景,他们确实赶了不少路。

而在下午的时候,洛凰也终于等来了白锦瑜放飞来的信鸽。

这个信鸽是她和白锦瑜在永安城的时候就约定好的,与常见的信鸽不同,体型更小一些,感知也更敏锐,经过特殊训练,只要她带着特制的香囊,信鸽就能准确将信件送达。

信鸽初闯入马车中的时候,正落在春语的胳膊上,让正打着瞌睡的春语受了一惊。

看着受惊的春语,下意识地要将信鸽赶出去,洛凰才是连忙阻止:“别动它,你不是还想知道白姑娘和陆远的消息么?要是让它跑了,你可就真没法知道了。”

闻言春语一怔,她直直看着又落在她膝盖上的信鸽,很快了然道:“小姐,你是说,这个信鸽是白姑娘他们寄来的?可你昨天不是说什么置之死地么?奴婢还以为白姑娘他们已经……”

“平日让你看了书要记住,置之死地而后生,你读都读了几次还没弄明白它的意思。”洛凰抓住信鸽笑道:“白姑娘她和陆远只是诈死,其实他们并没有生命危险。”

春语有些地方却是不解了:“可小姐你不是说,公主的确是派了杀手去追杀白姑娘他们么?那些杀手难道会放过他们么?”

“那些杀手下手自然是不留情,白姑娘他们的诈死也只是假装死在他们的手下,只要苏陌去得快,他们也没时间去探究白姑娘他们是真死还是假死。只要骗过了那些杀手,在周毓心中世上从此就没有白锦瑜这人,她和陆远也就能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了。”

洛凰将手中的信卷看过后递给春语,上面正是白锦瑜的字迹。

而苏陌这个武林世家子弟的武功也着实不凡,不仅及时赶到了,也击退了那些杀手。

想起信上白锦瑜误会苏陌是她派去的一事,洛凰却不由感叹,原来这世上的男子,并非个个都是为了权势而不择手段,至少苏陌,他一心一意地只想让白锦瑜幸福,哪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对她的一腔深情。

早在苏陌第一次出现在洛凰面前,说他可以将陆远带出太子府时,他就曾要求洛凰为他保密。

他希望他为白锦瑜和陆远所做的事情,他们永远都不要知道。

对此,洛凰也曾不解问他:“你就当真甘愿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,而不让她知道你对她的心意么?”

当时的月色下,清辉明亮,正照着苏陌白皙精致的眉眼,并无不甘,只有柔情:“如果我想让她知道,就不会在暗处看了她那么多年了。我也没有那么无私只要默默喜欢着她就好,只是看多了她和陆远在一起时的情形,我心里很清楚,除了陆远,她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子。她是一个只记住别人的好,不会记住别人坏的姑娘,如果让她知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,她会觉得愧疚觉得亏欠,所以,我宁愿她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而一切也真如苏陌所愿,从始至终,白锦瑜都不知道,这么多年,曾经有一个男子默默喜欢她,守护了她那么多年。

她不知道,苏陌为了她离开了可以让他肆意的江湖,进入了太子府;不知道,苏陌为了她曾经多少次暗中拦下危险;不知道苏陌为了她,不惜自己负伤也要救下为了跟她私奔而落入周毓手中的陆远;不知道,当获得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远走他乡时,在暮色里默默远看着她离开的苏陌,他的身影是多么孤寂。

苏陌那晚曾说:“待锦瑜和陆远真的能幸福后,或许我会回到我的江湖,因为爱而不得真的很痛。”

洛凰想,或许在苏陌回到江湖后,也能遇上一个跟他相爱一生的女子吧。

下午的阳光金灿灿的散落在前行的队伍上。

透过一晃一晃的车帘,微微细缝间可以看见前方百里熙的马车。

洛凰突然想起,百里熙那番异常正直的话里说,他回来救自己,是因为觉得救出对他真心以待的自己比顺利回到旸国还重要。

此时再想起他的那番话,洛凰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动。

其实,偶尔正直的百里熙,也是很可爱的。

只是这样的念头,赶路的第三天中午就瞬间消散了。

打赌的前两天,春语除了第一天觉得百里熙好像在哪里见过外,就再也没有说过其他类似的话。

第三天,中午也已经过去了大半,春语依旧如常只当百里熙是旸国王爷。

而就在洛凰信誓旦旦,以为这一赌她赢定了的时候,就出现了下一幕。

超强度赶了快三天的路,下午的时候,再彪悍的马也要休息一下。

百里熙下了马车后,便是悠哉悠哉地靠着一棵树坐下,姿态风雅,让离得他很近的春语不由多看了几眼。

“春语,本王正想写一封信给前方的队伍,不知你可否帮本王磨墨么?”

百里熙笑得温雅清和,春语自然笑呵呵地就过去了。

起初洛凰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,只是在百里熙写完了给范昀的信后,却又说:“春语,你替本王磨墨,本王给你写一首小诗如何?”

“好啊,春语多谢王爷。”

可是很快,洛凰发现自己就这样被百里熙坑了。

百里熙:“哎,本王就不读诗,一时竟记不起什么了。不如春语你来说一首你最喜欢的,本王来写如何?”

春语不喜欢读书,往日看一些诗词也不过是为了识字,可这些年来春语也的确有一首很是喜欢的,是昔日洛溪看了一个话本后一时兴起写的。

“暮鼓三声,青丝绾作成白鬂……”

听春语念起时,洛凰顿知不妙,“春语——”

她连忙起身冲过去,捂住春语的嘴巴:“春语,先别说话。”

“唔,唔……”春语瞪大了眼睛虽然很是不解,却也还是乖乖点头。

只是却也来不及。

悠然起身的百里熙,噙着笑看眼洛凰,然后将写好的诗递给春语,洁白纸面上,除了春语念出的两句,还多了几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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